招生简章

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9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

日期:2019-06-23阅读次数:

为了保证2019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“一档多投”录取模式工作的要求,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,特制订如下在闽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:

今年高考文考总分(含固定照顾加分)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,各类别、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排序规则如下:

(1)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使用福建省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;

(2)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考生,专业分档时,音乐学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。如文化分总分相同,则按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,排序前者优先录取。排序规则为:文科类为语文、文综、英语、数学。


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生办公室

2019年6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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